我當然贊同同志婚姻,因為它是基本的人權。但就我的觀察,男同志願意走入婚姻、對另一半性忠貞的,其實不多,對於更多的男同志而言,伴侶制度及家屬制度所提倡的概念意義更大,能讓更多的男同志受惠。主要原因是,當代男同志的情愛互動模式,有以下幾個特色。
男同志情侶的開放性關係
正當台灣社會在討論通姦是否除罪化的同時,許多男同志以一種超脫的姿態與另一半處之泰然。他們正式得到另一半的應許,歡愉、尊嚴、安全地與另一半以外的人享受性愛,如果天時地利人和,與另一半來個3P、多P也可以。
性愛被某些人視為禁果與罪惡,是因為它令人感到太美好太快樂。如果雙方協調同意,這樣的美好快樂,在生活為什麼只能限制與伴侶發生?孔子說食色性也,如果人可以自由地選擇想吃的食物,那麼性,為什麼要對它施加規範?男同志的關係脫離了長久以來被制約的社會價值觀,正因為如此,他們洐生出的互動模式,或許更能接近人性。
伴侶間的開放性關係,不是一種標新立異的態度,而是男同志順應自己生理與心理需求的自然行為。許多人類學家研究證實,男人的確是傾向下半身思考的動物,但女人為愛而性。異性間的情侶關係,男人也很想順從自己的慾望,但多少會顧忌女人的想法;女同志會了解彼此的需求為對方承諾;但是男同志,認為伴侶在外發生其他性關係並無傷大雅(但安全性行為應該被提倡且作為前提),因為自己也如此。
精神、感情面的忠誠,是否要與身體的忠誠相提並論?性與愛分離,許多男同志可說是這個領域的佼佼者,實行得有聲有色。
舉凡著名的男同志交友網站Fridae及男同志app Jack’D來說,許多人標著自己“partnered”,而available for sex。的確也有人說自己是“partnered”,而here for friends,但根據我自己及朋友的經驗,這些男同志指的friends(朋友),是包含fucking buddies(炮友),只是這些人不玩真的感情罷了。
但其實男同志的世界裡,有更多人明明有男朋友,卻不把這樣的關係公諸於交友軟體,只在個人介紹裡表示在尋找性。我有個日本炮友,做愛前的閒聊及做愛時的互動一切都perfect matching,做愛後,正當我心裡頭覺得這個人可以是努力成為情人對象的時候,他大言不慚地說他已經有男朋友了,然後還嚷著要看我前男友的照片,雖然我當下翻了十次白眼,但還是可以體會男人骨子裡就是毫無疑問地認為「性與愛分離」這一件事。
男同志還有許多各種鳴放的開放性關係。我的一對台灣朋友,他們兩個都是vers,我總是洗耳恭聽他們的感情與性愛故事,每每覺得興奮。一個在台北工作,一個在新竹工作,兩個人在台北買了個小套房,每當假日的時候,在新竹工作的男友會北上,相處就如同台灣隨處可見的情侶,一起看電影、看阿妹的演唱會等等,但他們以一種drama-free的態度在Jack’D上尋求第三人加入性愛,如果找不到合適的,那麼週末就享受兩人性愛;但身為vers的兩人,在尋找性伴侶方面可說是很吃得開的,可以幹人、被幹、互幹。而不管是什麼形式,兩人終究明白生活上最適合的還是彼此,星期天下午邀了第三人做完愛後,送走了他,晚上回到兩人的時間與空間,kiss goodbye後,期待下個禮拜的相見與性愛。
身邊的許多bottom友人,包括我自己,都曾經被邀請與兩位top情侶threesome。你沒看錯,這種情侶關係是兩個top結合的,他們享受性愛的方式,不是互相取悅,而是向外尋找另外一個人加入他們的性活動,但是,他們仍然維持著情侶身份。這樣兩位top情侶的組合,他們通常有相當不錯的工作能力,因此經濟上面算是優渥,也都有一點年紀,結合在一起後,住在一間十分現代都會的寓所,一起煮飯、一起健身、互相照顧,生活與興趣相似,或許覺得跟黏TT的bottom談戀愛太煩人吧。這樣的相處模式,免去與bottom相處的麻煩,有性需求的時候再找一個bottom來,何樂而不為呢?不過,至今我還沒見過bottom與bottom在一起當情侶的。
男同志的單身主義
有些男同志,在思想上仍然受到普世價值觀的影響,他們既不能接受另一半與自己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,可是,自己也不願意實踐性愛的忠貞,仍然想品嚐不同男人的風味,所以索性保持單身。也有些男同志,對「追求生活質感」產生心靈潔癖,不僅是居住、穿著上,還有精神文化的層次上,所以熱衷文藝與戲劇,這樣的人多少帶點浪漫及完美主義,情侶間的生活瑣事是他們追求生活質感的羈絆,單身,是時間及現實面的雙重考量,他們也想多保留一點自由與金錢,讓自己能夠達到想要的生活水平。
在這樣的心態下,男同志保持單身的同時,卻也樂於交朋友豐富自己的生活。常常可以看到有這樣心態的男同志類聚,固定聚會,許多搬離原生地到外地工作的男同志,也會選擇租下一層樓或一棟房子,擁有自己的房間,但是客廳及廚房是共同的地域,達成生活上互助的效果。在我的大學時代,有許多同志朋友放棄學校原本提供的宿舍,另外與其他同志朋友合租在校外的公寓。學校宿舍裡的室友,本來就有互助的功能,而搬到外面,除了互助的功能外,還多了份自在的感受。
另外,男同志有許多知心姐妹淘,是當代社會司空見慣的事。這些男同志的女性友人,通常都具備較開放的心態,也因此許多人能揮別傳統上女性一定要嫁人想法,對於自己的生活、工作展現自主的一面,認為如果自己不想結婚,其他人也別想插手這種事。不過,常與男同志混在一起的異女,也常常把男同志的標準加諸在異男身上,許多男同志打扮精緻、致力鍛鍊身材及培養生活品味,異女耳濡目染,覺得完美的對象就是男同的生活品味+異男的性向,這也無怪乎,這些異女找不到理想對象了。而異女們寧願在工作上與異男搏鬥,在生活上自在地與男同相處,甚至住在一起生活,一起討論男人、互助渡過難關。張惠妹的「彩虹」,歌詞裡描繪出男同與異女互助的情形(雖然歌詞中的異女到最後結婚了)。
而男同與女同有沒有可能住在一起而達成互助?在台灣的同志傳媒裡,可以看到男同志徵求與女同志「假結婚」,當然也有人已經實現這種模式,這種選擇也沒有不好,是同志族群在面對家庭與社會壓迫下的展現出的智慧;但也不禁令人思考,結婚,究意是為了誰?現有的婚姻法制,在面對價值觀的變遷,需不需要做些改變?截至目前,我還沒有見過男同與女同以朋友互助的型態住在一起,但我有一位從高中時代就十分要好的女同朋友,多年來我們一起經歷過許多開心的時光,也吵架過,這十多年來的磨合,我了解到彼此過著不同的生活、從事不同的職業,但生命中彼此尊重、彼此分享的時刻是快樂的,當然我不確定如果真的住在一起合不合適,畢竟藝術家的她老愛把家裡用的很亂(笑),而且她喜歡養貓,但是直到現在我還不敢把貓抱起來,但她的的確會是我想組成互助家庭的人選之一。
結論
提到多元成家,許多人都會提到「性解放」,沒錯的確是有相關,性解放的義意在於,我們看待「性忠貞」的觀念與時俱進。過去女性在結婚前必須守貞,但是現代人普遍都能接受女性在婚前與丈夫以外的男性發關係,這不也是從性的桎梏逃脫出來的一種解放?我無意冒犯道德人士,但我視性忠貞為兩人合意的默契與約定,絕不是源自於法律對於性忠貞的約束,由此觀之,法律上除去性忠貞的義務,是更貼近真實的解放運動。男同志彼此合意的開放性關係,是伴侶制度與家屬制度能夠成行條件之一。
而伴侶制度與家屬制度所希望的「互助」模式,是男同志所希望的。當然有人反駁不願走入婚姻制度的男同志,他們的原生家庭本來就能提供互助之效,但我會說,對許多男同志而言,朋友間建立的了解與信賴,常常多過於原生家庭,況且原生家庭的家人也不能陪大家走完一生。上述提到許多男同志情侶、單身男同志合住的案例,有人也會說何必法制化?男同志們本來就可以住在一起達成互助之效,但我會說,如果伴侶制度與家屬制度的概念能夠納入法律裡,更能鞏固互助關係,除了媒體一直提到的醫療權利外,針對像是「結婚的夫妻家庭才能購買國宅、減低貸款」之類的條件,伴侶制度與家屬制度促成的多元成家,讓組成家庭的人都能享有這個權利,保障這個社會更平等。
因為男同志的情侶關係,不必然是父權社會底下的夫妻結構及角色,也不必然每個人都想要進入長期穩定的情侶關係,伴侶制度與家屬制度能夠滿足男同志自然的互動行為,同時達成互助的效果。期待不久的將來,男同志能夠落腳在舒服自在的處所、能夠找到屬於自己的家。